工信部發布果蔬汁加工行業準入標準
- 分類:行業資訊
- 作者:李雁爭
- 來源:上海證券報
- 發布時間:2017-07-26 17:32
工信部發布果蔬汁加工行業準入標準
【概要描述】工信部昨日發布《濃縮果蔬汁(漿)加工行業準入條件》,明確表示濃縮果蔬汁(漿)加工行業將實施準入管理,一定區域內將不再批復新建項目。業內人士分析,相關措施將有助于提高行業的集中度,減少行業的無序競爭,也有助于改善食品安全狀況。
《準入條件》提出,新建、改擴建濃縮果蔬汁(漿)加工企業(項目)選址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、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,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、土地供應政策和土地使用標準,嚴格執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及環境影響評價制度。
《準入條件》還提出,新建濃縮果蔬汁(漿)加工企業(項目)的產能,應與周邊已有同類濃縮果蔬汁(漿)加工企業(項目)之間的距離相適應,但最近也不能低于50公里。
業內人士認為,這一措施為現有企業樹立了一個半徑為50公里的“防火墻”,使現有企業在這一區域內不再受到競爭侵擾。
對于新建和改擴建項目,準入條件還明確,濃縮蘋果汁項目一律不再審批;大宗加工水果濃縮汁(包括濃縮梨汁、濃縮橙汁等,但不包括濃縮蘋果汁)及大宗加工蔬菜濃縮汁(包括濃縮番茄汁、濃縮胡蘿卜汁、濃縮紅薯汁等)的生產線原料處理能力應≥10噸/小時(或濃縮總蒸發量≥8噸/小時);濃縮果蔬漿、果蔬原漿及其他加工果蔬濃縮汁的生產線原料處理能力應≥4噸/小時(或濃縮總蒸發量≥3噸/小時)。
業內人士認為,以上措施有助于緩解行業的產能過剩問題。短期來看,使得行業的盈利能力不會進一步惡化,而從長遠來看,準入條件將有助于龍頭企業做大做強。(李雁爭)?
- 分類:行業資訊
- 作者:李雁爭
- 來源:上海證券報
- 發布時間:2017-07-26 17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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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昨日發布《濃縮果蔬汁(漿)加工行業準入條件》,明確表示濃縮果蔬汁(漿)加工行業將實施準入管理,一定區域內將不再批復新建項目。
業內人士分析,相關措施將有助于提高行業的集中度,減少行業的無序競爭,也有助于改善食品安全狀況。
《準入條件》提出,新建、改擴建濃縮果蔬汁(漿)加工企業(項目)選址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、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,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、土地供應政策和土地使用標準,嚴格執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及環境影響評價制度。
《準入條件》還提出,新建濃縮果蔬汁(漿)加工企業(項目)的產能,應與周邊已有同類濃縮果蔬汁(漿)加工企業(項目)之間的距離相適應,但最近也不能低于50公里。
業內人士認為,這一措施為現有企業樹立了一個半徑為50公里的“防火墻”,使現有企業在這一區域內不再受到競爭侵擾。
對于新建和改擴建項目,準入條件還明確,濃縮蘋果汁項目一律不再審批;大宗加工水果濃縮汁(包括濃縮梨汁、濃縮橙汁等,但不包括濃縮蘋果汁)及大宗加工蔬菜濃縮汁(包括濃縮番茄汁、濃縮胡蘿卜汁、濃縮紅薯汁等)的生產線原料處理能力應≥10噸/小時(或濃縮總蒸發量≥8噸/小時);濃縮果蔬漿、果蔬原漿及其他加工果蔬濃縮汁的生產線原料處理能力應≥4噸/小時(或濃縮總蒸發量≥3噸/小時)。
業內人士認為,以上措施有助于緩解行業的產能過剩問題。短期來看,使得行業的盈利能力不會進一步惡化,而從長遠來看,準入條件將有助于龍頭企業做大做強。(李雁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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